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统一战线、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与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是党委在组织、统战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创佳绩。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现有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其分工和主要职责如下: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部长: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分管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协助党委领导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学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
2.积极参与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工任务的推进落实。
3.做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制定完善制度、方案、措施,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培训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抓好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
4.负责完善制度方案,牵头开展干部挂职、干部档案审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专项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会同人事处做好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的引进与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组工队伍及部门内部建设、政治与业务学习、经费管理、综合治理、保密及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
7.牵头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督查工作以及本部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任务推进和完成。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二级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党内考评奖惩等工作。
2.牵头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党籍管理,党费管理,党内统计等工作。
3.牵头负责党校建设、分党校管理、党务干部培训等工作。
4.负责学校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参谋、协调、执行、督查和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工作。
5.负责部门信息化(网络)建设、宣传、党小组、工会小组、档案、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6.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任务推进和完成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上级组织部门和部长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