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是学校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联系党员、干部和党外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具体实施者和学校爱国统一战线人士的服务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按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工作。
2.牵头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出具教职工的政审意见。
3.牵头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学院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党校的工作开展。
4.牵头做好党内表彰工作,牵头做好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1.牵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职数的设置、干部队伍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
2.负责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和换届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和学校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试用期满和届满考核工作,牵头做好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报批的具体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对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学校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待遇落实和保障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
1.负责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贯彻执行干部工作相关制度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指导填报、查核或结果上报,负责干部因私出国(境)的证照管理、审批、备案和监督。
3.牵头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对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来函的处理和接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
统战工作
1.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提出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和办法,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
2.负责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建设和管理,支持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3.负责指导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4.负责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务及留学归国人员等统战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工作。
其他
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