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工院组函〔2017〕2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团委《关于实施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川组通〔2015〕66号)精神,为加强对优秀专业人才的理论武装,着力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现就做好2017年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培养对象主要从具有中国国籍的在川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或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人才中遴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发展潜力大;
(二)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术开发、行政管理、市场推广、公益慈善服务等工作,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
(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本单位、本组织、本系统青年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对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专业人才,可在学历、职务、年龄上适当放宽。
二、申报具体事项
时间:7月13日下午5:00截止
地点:办公楼321办公室
三、其它
详细信息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