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联系我们
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10-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在2019年10月至11月进行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决议,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通过换届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为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有力支撑。

二、委员会的组成

1.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根据学校党委干部配备安排设副书记,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党的直属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党龄。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应由中层领导人员担任。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3.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本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4.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原则。委员会委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共党员)一般应是党的总支部(直属支部)委员会成员。

5.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若班子成员空缺,酝酿提名和选举委员会委员数应扣除空缺职数。

三、换届选举的原则

1.合理设置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2.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党务干部素质;

3.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4.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

四、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2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安排(已完成)。

2.2019年10月2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关于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格式参见《工作手册》附件“材料一”)。

3.2019年10月23日前,党委组织部按照学校党委的意见,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批复。

4.2019年10月25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批复意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5.2019年10月28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完成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酝酿和考察工作,并就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与组织部沟通确定后报送候选人预备人选。(格式参见《工作手册》附件“材料二”)

6.2019年11月1日前,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7.2019年11月5日前,学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后,分别作出关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批复。

8.2019年11月6日-11月13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之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选出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于11月13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选举结果(格式参见《工作手册》附件“材料五”、“材料六”),同时报送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9.2019年11月18日前,学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组织部关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对选举结果进行审议。

1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参照上述程序,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下进行,于11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和监督组,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2.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全面把握相关政策要求。

3.严守程序,规范操作。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省委关于换届纪律的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格执行“9个严禁、9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党员,将严肃查处。

学校纪委办公室在德五楼一楼西大厅设置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箱,接收教职工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版权所有:成都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统战部    联系邮箱:zzb@cdtu.edu.cn   联系电话:028-87992871
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邮编:644000)